当前位置:标准品 > 标准物质 > 一级标准物质 >
大米生物成分分析标准物质-湖南大米
  【编号】:GBW10045(GSB-23)

  【名称】:大米生物成分分析标准物质-湖南大米

  【规格】:35g

  【价格】:6000元

  大米生物成分分析标准物质(湖南大米)

  主要分析方法:ICP-MS、ICP-AES、INAA、XRF.
  保存条件:大虾和猪肝于-10度储存,其余在空调间(-26度)储存。。
  标准物质用途:校准仪器和装置;评价方法;工作标准;质量保证/质量控制;其他.
  使用注意事项:80度烘4h后测试,最小取样量为0.2g。用后应立即紧盖、用不透光的复合塑料袋密封包装后置于阴凉干燥处避光保存,保存室温应小于26度,湿度小于60%。如发现霉变停止使用。

大米生物成分分析标准物质
大米生物成分分析标准物质
大米生物成分分析标准物质

 
上一篇:(四川大米)大米生物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下一篇:小麦生物成分分析标准物质(河南小麦)



    
    首 页 | 对照品| 标准品| 标准物质| 实验试剂| 培养基| 菌种购买| 新闻中心| 联系我们| 网站地图

    2011-2018 中检计量-莱耀生物@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