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刺死辱母者案后续:刺死辱母者案若发生在古代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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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媒体报道山东省聊城市于欢故意伤害案即“辱母杀人案”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,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,正在对案件事实、证据进行全面审查。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、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,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;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,将依法调查处理。
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“于欢故意伤害案”依法启动审查调查
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,第一时间抽调公诉精干力量全面审查案件,在该案二审程序中依法履行出庭和监督职责。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、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等,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。
山东公安厅回应“辱母杀人案”:已派人赴当地核查
对媒体报道的聊城于欢故意伤害案即“辱母杀人案”,山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,26日上午已派出工作组,赴当地对民警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。
山东高院通报辱母杀人案:已受理上诉 正审查案卷
关于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的情况通报于欢故意伤害一案,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。宣判后,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、许喜灵、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,分别提出上诉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受理此案。
山东聊城:调查警察不作为、涉黑犯罪等
于欢故意伤害案经媒体报道后,聊城市高度重视,立即成立了由市纪委、市委政法委牵头的工作小组,针对案件涉及的警察不作为、高利贷、涉黑犯罪等问题,已经全面开展调查。下一步,聊城市将全力配合上级司法机关的工作,并依法依纪进行查处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。
刺死辱母者案若发生在古代
早在几千年前的上古经典《尚书.虞书.舜典》中,就有"眚 [shěng]灾肆赦"这样的正当防卫的最早法理依据,这句话的意思就是遇不正当的非法侵害,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免于危险,可以采取包括正当防卫这样保护自己的措施,如果因此触犯刑罪,是可以赦免无罪的。
周公《周礼.秋官司寇.朝士》也有"凡盗贼军乡邑,及家人,杀之无罪。凡报仇雠者,书于士,杀之无罪。"以法律的形式清楚的规定了如果家里有盗贼来劫,窃其财物及伤害家人者,当时杀之则无罪也。凡报仇的人,可以提前书面报告司法官,这样杀死仇人无罪。
在《左传》中就有记载: “郑游贬夺人之妻,其夫故杀之,而以其妻行.子产复之, 令游民弗怨”。郑国名相子产是孔子都十分尊敬的,他制定法律:丈夫杀死企图强暴妻子的贼人,是无罪的,而且贼人家人不得复仇。儿子保护母亲不受侮辱更是一样的。
汉代《汉律》规定更加清楚 :“无故入人室宅庐舍,上人车船,牵引欲犯法者,其时格杀之,无罪。” 意思是说,没有正当理由未经主人同意,进入室、宅、庐、舍、车、船这些居住的地方,侵犯人身自由的,当时打死也是无罪的。
而集我国封建法律之大成的《唐律》有关于“诸夜无故入人家者,笞四十;主人登时杀者,勿论”的规定,也是和汉律基本一样的。唐代的《斗讼》三十四条还有:“诸祖父母、父母为人所殴击,子孙即殴击之,非折伤者,无论。”从这里可以看到,碰到贼人无故入室、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无辜被殴打、侮辱等,奋起反击就是正当防卫,这样的情况一律无罪释放。
而中国古代,为了保护家人或者给家人报仇而杀人的,最后不但无罪释放,甚至表彰赏官乃至史书立传的也比比皆是。男的例子就不举了,这里就举两个女子的例子。
《后汉书.列女传》有这样一个故事:东汉灵帝时期,酒泉郡禄福县(即肃州)赵姓之女,字娥,儿子叫庞淯。父赵君安被同县人李寿所杀,而赵娥兄弟三人,当时都病死了,李寿于是喜而自贺,以为不会有人报仇了。赵娥暗地极为愤慨,于是偷偷地准备刀兵,常常坐帷车以等候李寿。十多年不能下手。后来终于在灵帝光和二年(公元179年)二月上旬的一天早晨,和李寿相遇在都亭,便刺杀了李寿。娥到县里自首。口中说:“父仇已报,请求刑戮。”禄长尹嘉认为赵娥很有义气,便解下印绶想和她一起逃走。赵娥不肯离去,说道:“怨恨塞心,以致身死,是妾之名分;结罪审理案件,是你的常理。怎敢苟且偷生,来枉公法。” 凉州刺史周洪、酒泉太守刘班等人、共同上表朝廷,禀奏赵娥的烈义行为,刻石立碑显其赵家门户。太常宏农张奂等显贵登门看望,赠予20段束帛,以此勉励。各地听到赵娥大义的人,都纷纷赞美她的高尚、伟大。黄门侍郎梁宽著书追述赵娥的事迹,为其作传。西晋政治家傅玄为其作《秦女休行》诗,加以赞美。
《 隋书.列女传》也有孝女王舜三姐妹,她们是赵郡(今河北)王子春之女。子春与从兄长忻不协,属齐灭之际,长忻与 其妻同谋杀子春。舜时年七岁,有二妹,粲年五岁,璠年二岁,并孤苦,寄食亲戚。 舜抚育二妹,恩义甚笃。而舜阴有复仇之心,长忻殊不为备。姊妹俱长,亲戚欲嫁 之,辄拒不从。乃密谓其二妹曰:“我无兄弟,致使父仇不复。吾辈虽是女子,何 用生为?我欲共汝报复,汝意如何?”二妹皆垂泣曰:“唯姊所命。”是夜,姊妹 各持刀逾墙而入,手杀长忻夫妻,以告父墓。因诣县请罪,姊妹争为谋首,州县不能决。皇帝听到,非常感动,于是赦免了她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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